推动首都房地产业平稳过渡******
本报讯(记者 潘福达)北京银保监局昨天召开2023年工作会议,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记者获悉,今年金融系统将扎实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全力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和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据统计,2022年,北京辖内新增贷款9991.2亿元,同比多增3576.1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同比增长14.7%。2022年末,北京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9651.1亿元,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6.2个百分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累计投放基础设施建设基金161.1亿元,政策性开发性转贷款业务余额174.4亿元、同比增长9.1%。本市还出台政策文件对科技创新企业给予全链条金融支持,年末科技型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长16%。
促进首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金融系统支持首都居民住房合理融资需求,2022年末辖内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2万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首套房占比86%。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金融十六条”措施,今年将推动首都房地产行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前瞻性应对信用风险集中反弹,分类施策推进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持续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乱象治理。
今年本市还将统筹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高水平对外开放。金融系统将高标准支持“两区”建设,积极推动北京市高水平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及5.0版改革任务落实。聚焦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重点目标,持续提升企业获取金融服务的满意度和便利度。
截至2022年末,北京银行业资产总额31.9万亿元,负债总额30.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36%和6.44%。其中贷款、存款占比均达近十年最高值,主业更加突出。保险业资产总额1.46万亿元,同比增长14.1%,规模及增速全国领先。行业全年累计承担风险保障2556.9万亿元,累计赔付支出774.5亿元,为人民群众积累寿险和长期健康险准备金9555.7亿元。
五年来,北京银行业资产总额增长43.5%,各项贷款增长53%,其中制造业贷款及小微企业贷款分别增长73%和85%,不良贷款率持续处于全国较低水平;保险业保费收入增长50%,承担风险保障总额增长2.2倍。北京银行业保险业在保持较快增长的同时,有效实现风险化解、结构优化和功能强化。
贵州茅台重磅公告!事关275亿元特别分红******
贵州茅台的特别红利即将兑现!
12月20日晚间,贵州茅台公告,2022年度回报股东特别分红实施,股权登记日为12月26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12月27日。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1.9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5.23亿元。
用1个月时间分红到位
11月28日晚间,贵州茅台公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12月14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方案,再到12月20日公布实施公告,特别分红方案实施历时不到1个月。
贵州茅台将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1.91元(含税),这一特别分红方案在贵州茅台发展的历史中尚属首次。国泰君安发布研报称,自2015年起茅台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50%。此次若考虑年中分红272.28亿元,则贵州茅台2022年全年分红将达到547.51亿元,占2021年净利润的104.37%。
对于此次分红方案,投资者持不同态度。有投资者表示,今天贵州茅台每股下跌了58元,相当于市场已经除权了,而每股逾21元的分红在高价股的波动中掀不起太大波浪。
不过,也有投资者表示,每股超21元的分红也不少了,一手就可以分到2000多元。
贵州茅台提示,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对于特别分红的目的,贵州茅台称,一是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二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提振市场信心;三是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增强广大股东的获得感。
今年第二家派发特别现金红利的公司
此次贵州茅台派发特别现金红利为其历史上首次,也是今年来A股第二家派发特别现金红利的上市公司。
今年4月29日,中国海油也曾宣布实施特别分红,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特别现金红利每股1.18港元(含税),A股股东股息以人民币支付,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699元(含税)。中国海油当时公告称,此次派发的股息包括2021年度末期股息及香港上市20周年特别股息。
公开资料显示,在A股市场上,新华保险、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神华、白云山等上市公司也曾派发特别现金红利。
分析人士指出,A股历史上派发特别现金红利的上市公司以国企和央企为主,贵州茅台此次大手笔派发特别现金红利为上市公司树立了标杆,不排除其他国企和央企也有类似提高分红比率的动作。
如何判断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能力?上交所此前公开发文称,虽然定期报告中的现金流量指标并不能完全代表上市公司分红时可支配的现金金额,但是一般理解,公司的分红能力还是取决于经营质量和可以支配的现金流。因此,现金流量指标不宜直接作为判断公司分红能力的刚性量化指标,但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是对上市公司分红能力的侧面印证。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称,2017年至2021年,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超6万亿元。下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仍须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价值创造能力,提升行业机构专业能力,实现实体经济发展、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与投资者回报增长的良性互促。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